等他從時轍書包裡翻出語文書在面前攤開到正在講的課文,談子淵這才終于擡腿往講台的方向走過去:“這篇文章發表于1945年的春天,作者孫犁,原名孫樹勳,被譽為“荷花澱派”創始人……”
程翊指間夾着一隻黑色水筆百無聊賴地轉了一會兒,随手翻了翻時轍的語文書。他的書和自己的一樣,都和新發的沒什麼兩樣,幹幹淨淨的書頁上連句批注都沒有。
沒意思。
他正想從口袋裡摸出手機解悶,一道炙熱的視線從講台上朝他投射而來,擡起頭,談子淵朝他投來一個警告的目光。
……他隻好收起手機,在心裡默默辱罵了那個正舒舒服服躺在家裡床上睡大覺,卻要讓他坐在這裡活受罪的“罪魁禍首”一萬遍,一邊撐着下巴盯着桌上的課本跑神兒。
這個時轍實在有點奇怪。
從昨天晚上在舊樓裡兩人交手的時候,時轍那副敏捷的身手就可以看出,這人很明顯就不是不會打架的人。
可第一天來的時候程翊又是清清楚楚地目睹了時轍在廁所裡挨打的場面。
他什麼不還手?
程翊又想到昨天夜裡把他帶回家的時候,無意間看到他右手小臂内側那條從手關節幾乎快要蔓延到手腕的長疤。
那道傷疤的線條很流暢,像是被什麼銳器劃傷的,而且是一道劃下來的,疤痕的顔色很重,在他白皙的手臂上顯得格外觸目驚心,不難想象出當時受的傷有多深。
程翊皺了皺眉。
難不成真的是特殊癖好?
這個想法在腦子裡冒出的一瞬間就被程翊迅速否定了。
那疤一看就不是近兩年的新傷了,他現在看起來也就十七八歲的樣子,就算受傷是三年前的事兒,那會兒他才十五六歲,懂個屁的特殊癖好——更何況還是這麼重口味的。
程翊漫不經心的拿着筆勾勾畫畫,一邊胡亂琢磨着。等他回過神來的時候眼前攤着的這一頁課文裡所有帶“口”的字都已經被他塗成了實心的黑色——
靠。這好像不是他的書。
他擰着眉頭盯着手裡的課本看了一會兒,想了想,抽出筆在扉頁上端端正正地寫下了自己的名字。
嗯……明天把自己的書帶來還他就好了,反正兩本書都一樣,鬼才認得出來。
于是帶着這份莫名地自信,程翊坦然自若地将課本翻了一頁,趴在桌上開始專注地塗起下一頁的“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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