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隻是我以為,因為他沒有任何明确表示。
人都說,男人如果喜歡一個人,定是不會藏着掖着。所以,他沒有表示,另陪人與我相親,說明他不喜歡我,那他有事沒事招我幹什麼?
我十分不解,詢好友解惑。
好友聽了我的描述,翻看了他的微博,告訴我,他是同性戀。
我驚訝地不知該作何反應。
好友告知判斷依據,“他的微博賬号裡,一堆與衣服、自拍有關的内容,直男一般不會這麼愛打扮,也不這麼會拍照、溝通,不會這麼精緻。最關鍵的是,我在他的關注裡,發現了幾個深櫃。他并不像有些同性戀那樣直白,隐藏地比較深,他本人是不是比較謹慎?”
我不能置信,但又無法反駁,如實道,“他确實十分謹慎,且十分敏感。他家庭長久失和,但我隔了幾年才從同學處輾轉聽來,同學還着我不要洩出此事。”
“他當你是姐妹,”好友哀我不幸,怒我不争,“平時覺得你挺機靈的,怎麼在這件事上栽了跟頭?”
我再機靈、再敏感也不會往這方面想——我們是十二三歲就認識的人,那個時候我哪裡懂什麼同性戀;即便後來知道了同性戀,我也不會把同性戀往他身上扯。
這倒不是同性戀好不好的問題,而是在現今這個時代,同性戀這一群體,要面臨來自家庭、社會的諸多壓力。因為父母不睦,他本就痛苦萬分;如果本身再是同性戀,那其後的日子就會更為艱難。即便單是作為朋友,我也不忍心。
我抱住好友無力道,“你為我解了長久以來的困惑,但我并沒有得到答案後的豁然開朗,反而更加難受。”
好友隻當我是因為與他無法成為戀人難過,安慰我道,“人有失手,馬有失蹄,也不用太介懷,做姐妹也不錯。戀人到處都有,可知己難尋。這個人說不準就是你的知己,你失了一個潛在戀人,但多了一個難得的知己,這是大好事。”
母親又着我為君君開家長會。
會一開完,我拉起君君就走。
阿飛正被一幹家長圍着說話,他追上我道,“等等我,一會兒一起去吃個粥?”
“不了,君君明天還是上課,我要早些送她回家休息。”
阿飛點頭道好。
我知道,我不應該給他臉色看,即便他喜歡異性且該異性不是我;作為朋友,我也應該尊重他的性向,但我不知道他為什麼要選擇走那樣一條艱難的路。
就他喜不喜歡我、他是否喜歡同性兩事,我并未再問阿飛實際情況。沒有必要,因為我已經得到答案,不管這答案是否為真,但它可教我相信。
相信為大。
那些先進的多不靠譜,或會經曆太多失敗,因此我打算少想一些,不要再想些稀奇古怪的事,而去追求世俗的、現實的傳統價值。
一味跟着世俗的步子走,會不會沒有自主性、失掉自我?
這要提起人的一種奇特之處,對于某些東西,人相當自洽,甯死不願改變,并認為自己是對的、旁人是錯的;但對于另一些東西,人又總去模仿、迎合。雖人常常意識不到,但某些東西和另一些東西的此種分野,總是存在。綜此,上述一味之假設即不成立。
傳統價值當然包括世俗意義上的美。所以,我打算找點時間,找點空閑,把脖間頸紋消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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