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他還年輕,科舉考試又三年一次,他完全沒必要急于一時。他相信他自己,隻要他去考,那不管什麼時候,他都一定可以高中。所以,他堅持的跟着他娘下地去幹活。然而,他終究隻是個書生。他那拿了十幾年的筆的手,真的不太适合幹農活。開始下地的那幾天,他的手掌天天都會被磨出了許多的血泡。直到後來他的手上長出了繭子,他又找到了幹活的竅門,這才好了很多。但會幹了,不代表就不會受傷。如果長時間的勞作,得不到足夠的休息,别說是手,身體都會受不了。陳末這樣站着都能睡着,明顯就是累的狠了,才會這樣。孟言本就同情陳末,現在他發現陳末比他想的還要慘,他就更下不去手了。他就這麼張着手臂,杵在原地,左右為難。孟言也有這樣累的時候,他知道那種站着都能睡着的感覺。他不想去打擾陳末這難得的休息。但是他們一直這樣抱在一起的,站在他們家門口也是不妥,大大的不妥。到時候被有心人宣揚出去,陳末還要不要做人?最後,孟言沒辦法,他隻得把陳末抱回了他家。就把陳末放孟輕輕的房間好了。陳末太累了,他就當日行一善。就行行好,幫幫她。他們之間又沒有什麼。清者自清。但是,孟言想的再好,也要陳末配合才行。陳末像是他親親剛剛睡醒的陳末,臉上帶着健康的紅暈,她的頭發有點散開了,垂下了幾绺下來,遮住了耳朵。很漂亮,帶着一點兒慵懶的妩媚。她的神情有點恍惚,有點慌張,好像害怕被抛棄了似的。一看到孟言,她就像提線木偶有了魂,一下子就鮮活了起來。她沒管孟言的閃躲,她幾步就跑到了孟言的身邊。孟言看着陳末看着他發亮的眼睛,和發自内心的喜悅。他的心不知不覺的,就漏跳了一拍。但孟言沒有在意,他隻把它當成了他不習慣和姑娘家獨處。尤其陳末還不是一般的姑娘,她是一個異常漂亮的女孩。陳末看他的眼神裡好像都是帶着火苗的,好像他孟言就是她的整個世界。孟言有時候都好奇,陳末為什麼會這樣。就因為他救過她一回嗎?不可能的。孟言總覺得陳末對他的好感來的太突然,她好像是認識他,和他很熟似的。但他又很确定,他們以前肯定沒見過。不存在他認識陳末,然後把她忘了的可能。可是,陳末那種對他的熟悉,和對他的依賴都很不正常。他總是懷疑陳末是不是認錯了。想到陳末今天這樣對他的熱烈很可能,隻是一場誤會。孟言一下子抿緊了嘴唇,握緊了手裡的筆。“陳姑娘,現在天色已晚,你該回家了。”說完,孟言就退了回去,坐到椅子上,目不斜視的繼續他手上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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