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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伏龍登天 截筋斷脈(第1頁)

“比賽,開始!”

随着主持人一聲大喝,白毛巾被他抛出,緩緩落下。

丁修動了。

動如雷霆。

随着他身體素質的提升,也越發能發揮出“八臂螳螂拳”宛如疾風般的身法。

隻是一眨眼,便彈到了明王的身側,一拳向明王的肋間打去。

明王目光漠然,面無表情,動作卻是極快。

隻見他扭腰架臂,攔在身前。

“嘭”的一聲。

丁修的拳頭砸在了對方的手臂上,蓦然色變。

他隻覺得對方的前臂好像是百煉精鋼打造成的一樣,自己的拳頭打上去,被震得發麻,對方卻是紋絲不動。

“弱了點,你就這點實力嗎?”明王不帶一絲感情的說道。

丁修嘿然一笑,雖不知道對方是不是故意激将,絲毫沒有搭話的意思。

他身形一轉,形如鬼魅,一下來到明王的背後,眨眼間便打出了一十二拳!

不料就在他出拳的瞬間,明王的身體陡然晃動起來,速度并不快,但就像未蔔先知似的,躲過了丁修的所有攻擊。

金風未動蟬先覺?!

丁修微微一驚。

這種能力聽起來玄之又玄,其實就是某種對危險的應激反應。

人人都有。

實際上,在人類和大自然脫節以前,大部分人類都對危險有着敏銳的感應,就像大部分動物一樣。

隻不過随着人類社會的完善,将自己保護的越來越好,這能力就逐漸退化了。

隻是一些經過特别訓練的人,或者一些有過特别經曆的人,會将這種退化的能力,又重新激發出來——

比如殺手、比如老兵……

這些常年遊走在生死邊緣的人,這種對危險的感應,更加強烈。

在躲過了丁修的一連串攻擊後,明王悠閑轉身,就像是慵懶的大貓在散步似的,向前跨出一步,随後右手成爪提起。

就這一個簡單的動作,就讓丁修頭皮發麻,渾身皮膚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如針般的刺骨寒意,直沖心髒。

沒錯,金風未動蟬先覺,丁修也會。

下一秒,明王如鈎彎爪,已經拿向丁修的心口。

虎形拳!

摘星換鬥!

明王的手指與常人不同,呈淡青色,筋肉呈拉絲狀,好似一根根鋼絲絞在一起,宛如一柄柄小匕首。

丁修毫不懷疑,這一爪隻要落實,就能破開肋骨、穿膛破肚,将自己的心髒摘走。

他心中冷笑,要是和史密斯交手前遇到明王,他很可能已經死了。

但現在——

6點的體質,雖沒有讓他達到曾經的巅峰狀态,但全面提升的身體素質,還是讓他的實力産生了一個質的飛躍。

如果讓現在的他再去打史密斯,絕對不會那麼吃力。

丁修單足蹬地,身形宛如被大弓彈射出去的弓箭,瞬息斜竄。

同時以手為刀。

一式纏頭裹腦藏身式,斬向明王的手腕。

“你要掏我心髒,我就先斷你的爪子!!!”

藏刀術講究蓄勢,而這一斬,丁修已經醞釀好久。

如果熟悉丁修戰鬥風格的王寶在此,八成會感慨:這小子戰鬥時的套路太深太深,每一招每一式似乎都在布局,一不小心就會踏入陷阱。

丁修的反應讓明王目光一凜,随後露出一絲喜色,口中道:

“有點意思了。”

說話間,丁修的手刀已經無聲切到手腕上方,隻差毫厘就能斬中明王的手筋。

明王身形陡然一矮,藏頭藏腦,你藏我也藏,幾乎貼地竄出,随着身形一變,雙爪連環,已經變為魁星獻鬥,掏向丁修的會(陰)。

這是,五禽中的猴拳!

冚家鏟,真踏馬陰險!

丁修眼神一縮,心中暗罵。

渾然忘了,這也是他自己最喜歡的打法。

大概殺人如麻的人,都喜歡這種簡潔淩厲的出招方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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