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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讓我女兒住寄宿學校我還要堅持嗎(第1頁)

我是軍婚,亡夫在部隊服役,因為出任務犧牲了,和前夫有一個女兒,現在六歲了,我今年34,亡夫是在三年前犧牲的,我都不想找了,怕再找人對我不好,身邊人都說,等孩子大點再找也行。

因為身邊人一直讓我再婚,所以在今年開始相親了,有很多一聽我有過婚史直接就pass了,我也可以理解,最近這三個月見了一個,比我小兩歲,算是中規中矩的那種人,也不像那種毛手毛腳的人,第一次見面,我就跟他說了,自己前夫是軍人,已經去世,現在有一個六歲的女兒,如果你能接受,我們繼續談,他說,我也不是那種老封建,而且你前夫是為國犧牲的,這點是我們應該敬重的,我當時就對他印象很好,可能我也是直女吧,就問,你為什麼到現在還沒結婚,我倒不是非要知道,隻是沒什麼好說的,他的回答也不出所料,說沒遇到合适的,我們就有一搭沒一搭的說着,事後,我們約好下次見面的地方。

第二次見面,他是開車來的,而且換了一套西裝,他說是為了正式點,我覺得這算是比較尊重我吧,我問了一下這個車多少錢,他說,不貴,代步車16萬多,再過幾年可以換一台,已經開了四五年了,父母給買的,說自己上班有點遠,所以買了輛代步車,他懂的比較多,帶我去了一個酒吧,喝着雞尾酒,我還是第一次去喝雞尾酒,當然,他也沒灌我,在之後的交往中,我表達了不想再辦婚禮,因為覺得不想辦了,對方說,婚禮必須辦,但是你不想辦,可能是出于不想讓自己方親戚再來,可以這樣,辦婚禮,你方家人可以不出席,隻有我方親屬和朋友來,這樣就也不算違反你的心意,你看可以嗎,我說,那你家人問我家親屬沒出席怎麼解釋,他說,我可以說你家親戚離的遠,等之後再去你家那辦一場就行了,我覺得也可以,他接着說,我們家人很重視教育,你和前夫生的女兒可以改成我的姓,這樣方便以後孩子上學,而且現在來說,寄宿學校教學質量比較高,以後甜甜(我女兒)可以去,我可以托關系,我說考慮一下,還有,他繼續說,我們婚後,我們的新家裡,不能出現,你跟亡夫的所有關聯東西,比如照片之類的,他接着說,這個是為了免去一些麻煩,一旦親戚來串門看見,會嚼舌頭,隻限于我們的新家,你自己的房子,放什麼都行,我不幹涉,還有就是彩禮問題,因為我們将來會最少有兩個孩子,所以彩禮上限是10萬,這裡節省彩禮不是對你有歧視,隻是可能今天用錢的地方會很多,這段期間,我家花了三十萬幫我在市房産局買了一個職位,所以也不能給太多了,希望你能理解,我就這幾個要求。

聽到他的說法,我覺得還可以,我也說了我的條件,以後,你要一視同仁對待我的甜甜和我們之後的孩子,不能有遠近親疏,還有,我們婚後,我還會跟我亡夫家的親戚來往,因為畢竟孩子是他們老兩口唯一的念想了,最後,我女兒的姓能不能不改,因為她是我亡夫來到這世上唯一的證明了。

他聽後說,前兩條我沒意見,但是如果不改姓,甜甜以後會很為難,如果同學問題,你怎麼好不跟父親一個姓,你讓她怎麼回答,我覺得可以這樣,身份證上,改成我的姓,等甜甜回到她親爺爺奶奶那裡可以叫原來的名字,你看可以嗎?

我說考慮一下,事後問了閨蜜,閨蜜說,你傻呀,女兒姓都改了,那她對親生父親還會有多少念想,住在寄宿學校,是為了讓甜甜遠離你們倆今後的生活,這你都看不懂,你被他騙了,說的一套一套的,實則包藏禍心。

現在我還沒回複他,我不知道他說這些是真誠,還是别有用心,看他說的挺真誠的,也沒有強迫我的意思,我一時也不知道該同意還是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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