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加迪姆勒維奧薩。”
李明月對着花瓶裡插着的的裝飾羽毛揮舞魔杖。理所當然的,什麼也沒發生。
她又不是巫師。
但說什麼也沒有發生其實也不準确,在魔杖的牽引下,她體内的法力是有一絲輕微的顫動的。
她這麼做當然不是沒事閑的,而是在解析黑女巫記憶中的魔法知識,雖然這些知識嚴重偏黑魔法,但所謂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嘛,放着等長黴就太浪費了。
在李明月看來,魔法體系和修行體系雖然看上去南轅北轍,但硬要是形容它們的關系的話,其實很像是大象和蹄兔,看着差的遠,其實是近親,隻是進化方向不同。
李明月從最簡單的初級魔咒“懸浮咒”入手,在家時沒事就念念,體會着自身法力微妙的顫動,試着從本身修行者的視角去解析它。
然後意外就出現了。
就在李明月第八十八次“釋放”這個魔法時,她手中的魔杖突然噼裡啪啦噴出一連串慘綠的火花,然後一縷青煙從杖尖冒了出來。
李明月聞到一股蛋白質燒焦的臭味。
她疑惑地看向魔杖,眼睛染上紫羅蘭色。
她這個眼睛變色的名堂叫“通幽”,可以與神靈相通,深邃入神,可以洞察冥府地獄,又能看破虛妄,是地煞七十二術之一。
所謂地煞七十二術,其實就是七十二種道家精要法術的合集,有記載于《神仙通鑒》,與天罡三十六法統稱《天書》。
施展“通幽”時眼睛本來是不會變色的,隻不過她曾用眼睛封印過一隻鏡妖,導緻了異變,異變涉及元神,轉世都沒法洗掉。
“壞了?”李明月皺眉。
在李明月看來,魔杖可以說是一種絕妙的發明。
它是巫師為了彌補自身魔力上的缺陷而發明的。
制作者将杖芯和杖木以巧妙的方式結合在一起,于是便誕生了一件具備相當靈性的道具。
當一根魔杖與适合的巫師結合,施法時二者的靈性就會相連接,近乎完美地交融,巫師魔力上的缺陷被補足,從而變得穩定。
魔杖加巫師,能發揮出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李明月看着壞掉的魔杖才意識到,她不是巫師,她是“完整”的,不需要魔杖彌補她什麼,使用它時,她的靈性對這根魔杖産生了極大的負擔和傷害。
在李明月的視線之中,魔杖的靈性已經崩潰了,魔杖殘留的魔力因為沒有靈性的維持,也在緩緩崩解。
“還真是……”李明月無奈地搖搖頭,把魔杖扔到茶幾上。
對她來說,魔杖是研究魔法必不可少的道具,但她想弄到一根魔杖可不容易,巫師制定《保密法》時早就寫明了,禁止非巫師持有和使用魔杖。
“不過好在有點收獲。”
首先,讓法力變的輕盈。
李明月伸指指向花瓶裡的羽毛,一壓一挑。
“懸鐘提鼎。”她念着自己改的漢語咒文。
羽毛輕巧地浮上半空。
李明月已經初步把握到魔咒的原理。
懸浮咒,它的咒文是gardiuleviosa。
gardiu由英語單詞“g”和拉丁語“ardu”高的,或”arduu”陡峭的組成,而“leviosa”衍生自拉丁語“levo”,意為“升起、舉起”
施咒時魔杖一揮一彈,有點像用魚竿釣東西。
咒語脫胎自現實存在的語言。語言作為文明的基石,本身就包含着神性和隐喻。
人以語言和文字描述和定義萬事萬物,世界由此而生。
而巫師在對與生俱來的超凡力量的探索中,逐漸抛棄蒙昧粗糙的本能,學會用語言定義自身的魔力,得以構建出奇迹的雛形。
而揮舞魔杖的方式就像在描繪構築與咒文貼合的具有某種特定象征意象的圖騰。這就像文字配圖,好的配圖可以讓文字錦上添花,甚至掩蓋瑕疵。
有些魔法還需要巫師注入某種特定情緒和意志,其實就是對單純揮舞魔杖無法完整表達的意象的補充。
就像畫家畫畫,情緒飽滿時創作的畫作和平靜狀态下創作的畫作,就算畫的是一種東西,前者所能表達的内涵也是遠遠超過後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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