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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我叫班森(第1頁)

我叫班森·布朗尼,别人都叫我班森。

其實後面的姓氏有沒有都無所謂了,畢竟一個在孤院長大的孩子,姓名都不确定是否來自于父母,至于名字是否完整,還需要那麼在意嗎?

至于我為什麼會委身孤兒院,那這就得從我六歲時說起了。

——這是一張數碼相片——說實話,數碼相機這種東西在這個時代已經是博物館中的珍品了,但我還留有這麼一張相片——

因為它确實很重要。

通過它,我蠢笨的腦子還能刻印刻下這對狠心夫妻的樣貌。

那是我第一次有意識地被别人拉去打疫苗。

那個醫生看起來惡狠狠的,他罪惡的針頭刺入我的皮膚,疼痛使人忍不住打着寒顫。

可那個醫生卻說自己紮歪了,又将過錯推到我頭上——

說如果我不亂抖,他便不會紮歪。

我不明白醫生這種生物是怎麼有那麼厚的臉皮的,畢竟——

在那個時候的三個月前,也是同樣的這種物種雙手難開地和我說他盡力了。

說如果不是父親在手術過程中抽搐了一下,她那本就顫抖的手術刀就不會偏移一毫米而帶父親最後生的希望。

而無獨有偶,再半年前也是同樣的這種物種同樣地雙手一攤并同樣地說他盡力了。

說如果母親在更孕間多補充一些營養,也不至于他因手抖導緻母親大出血而大小皆空。

我不清楚還有沒有什麼幕後的“紅包”、“轉帳”,但這個物種的确毫不留情地送走了我的父母以及弟弟(這個物種說是弟弟,但我的直覺告訴我是妹妹)。

因此我讨厭醫生。

别的孤兒生病,老師都會帶着他們去看這種物種,但我向來拒絕。

我不相信他們的處方單,也更不想在出問題後看着他們雙手一攤,對自己說——

“醫學無能為力。”

他們不僅是在欺騙患者,也是在欺騙自己。

這種看法的改觀還是在二十三歲那時,當時因為高考失利,在衆人眼中本應是廢物人生的我戴上大紅花,離開了那個舒适的孤兒院。

我并不認同什麼“高考是人生最重要的時刻,考不上大學這輩子就完了”的言論。

因為畢竟有很多畢業生在外賣與大街以及無數份交錯的簡曆之間奔忙以至焦頭爛額。

我參了軍,很快由于出色的表現,成為了一名下士,留在了軍隊之中。

二十三歲那年,我在第一次參與的小規模軍事演習中負傷。

那是我第一次負傷,一顆流彈在我附近不遠處爆炸,我的左臂一片血肉模糊。

但即便如此,我還是不願意看醫生。

如果不是長官強制命令,并委派兩名同志将我架到醫務室,我這輩子也不可能踏入那扇門——

也便不可能遇到那個改變了我一生的那個她。

那是個比我低兩頭的小巧姑娘,高鼻粱,半櫃眼鏡。

她的那身裝束實在令人印象深刻——

黑色蕾絲吊帶睡裙,外套白色醫療大褂,除此之外,便不是一眼能看到的了。

但最人讓日的還是那雙藍色的瞳孔,以及那粟色的發絲。

它們像水晶般透亮動人,它們像綢緞般柔順。

我向來是對漂亮女人不抱有惡意的——但醫生除外。

——那個宣告我父親死亡的醫生也很漂亮,但卻是對我父親行刑的劊子怎唉。

“欸——你怎麼看起來這麼鎮定啊!傷得這麼重,不痛嗎?”

這是見到她以後她說的第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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