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有馬家,夫婦緣盡,于歲在丁酉之年分道揚镳,其女小馬,判歸母氏撫養,父馬某則按月奉銀千五,以資撫養之需,直至小馬年及二八。歲月流轉,小馬勤學不辍,終得金榜題名,入大學深造。然學海無涯,費用日增,小馬自感囊中羞澀,母氏之力亦有限,遂求助于父,望其續支學費與生活之資。
馬某聞訊,歎言己力已衰,且小馬已成年,非複幼時之需,難再負擔其大學之費。父女因此事争執不下,終至對簿公堂,小馬訴諸邳州之邑,求判馬某續供。邑中法庭細審此案,援引《民法典》之法條,明言父母對子女之撫養、教育,固有其責,然此責限于子女未成年或不能獨立生活之時。又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之解釋,惟在校受高中及以下教育者,或因病殘而失生活自理之能者,方得視為“不能獨立生活”。小馬既已及笄,且所修非低齡之學,體魄健全,非因他故難維生計,故要求父續供之訴,于法無據,遂判駁回。法官又諄諄告誡,成人當自立自強,小馬既入大學之門,當以助學貸款、勤工儉學等途徑,自籌資費,既助學業有成,亦練就生存之技,為将來步入社會奠定基石。又言馬家雖已離異,然血脈相連,親情不泯,馬某雖無法定撫養之責,亦應從親情出發,量力相助,助小馬早日自立。
此事傳揚開來,人皆歎曰:法律無情亦有情,既彰正義,亦顧人倫。小馬當以此為鑒,自強不息,以報父母養育之恩;而馬某亦應念及骨肉之情,适時援手,共築和諧家風。
喜歡流火集請大家收藏:()流火集
請勿開啟浏覽器閱讀模式,否則将導緻章節内容缺失及無法閱讀下一章。
相鄰推薦:帶着三國系統穿越五代十國 (鬥羅同人)鬥羅之幻舞玲珑 還沒離婚 少主,你又被虐了? 藏嬌(穿書) 鮮肉那不識好歹的後媽 錯撩豪門大佬後我翻車了 (紅樓同人)清穿之鹹魚良妾[紅樓] 愛在應許星光時 隔壁小王(全息) 神話起源 這輩子不玩攻略遊戲了 夫郎家的贅婿首輔+番外 心聚 清穿之土著不好惹 我在娛樂圈當對照組[古穿今] 折嬌 半島:惡性成員回來了! 與糙漢的二三事 全民轉職:我為劍客,一劍破九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