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獸是真的不方便,也就是這塊玉小,陳可可以将其含在嘴裡,否則這塊玉都沒地方放。
總不能夠挂在脖子上吧?
這要是讓其他野獸瞧見了,為了奪玉,免不了就是一場生死大戰。
稍稍加快了速度,陳可先循着大緻的方向跑過去,一路擡頭在風中聞着小鹿的味道,沒有花費多長時間找到了小鹿和麻雀的藏身處。
見到陳可,小鹿呦呦喚着,一臉驚喜朝着陳可跑過來,腦袋在陳可的脖子上輕輕蹭着,低聲訴說自己心中的擔心。
而一邊的麻雀則是跳着腳歪着腦袋看着陳可。
咦?怎麼個事兒?
雄鹿不就是去引開那個人類了嗎?怎麼這會兒跑回來之後又感覺他變強了?
不對勁,雄鹿肯定是趁自己和小鹿不注意的時候偷偷吃好東西了!
沒管麻雀這做派,陳可想到了正事兒。
他對小鹿道:“這山林外沿我們是待不下去了,明天早上一大早,我就要進山林深處了。”
在來的時候陳可就已經做好了這樣的打算。
這一夥外來的武夫還有三個人,陳可招惹不起他們,還是先去山林深處躲一段時間的好。
雖然山林深處很危險,但相比于那些野獸,陳可更不想跟人類為敵。
他的能力“蠻荒血脈”要不了多久就要升級了。
升級了之後,怎麼着在野獸的手裡也算是有了自保之力。
可在人類面前,他還差得遠。
幾個人類拿着長矛就能獵殺大象,更何況是幾個武夫呢?
根據野獸的習性,很多野獸都是在夜晚捕獵,白天睡覺,因此,在清晨的時候進入山林深處,應當是最安全的時候。
聽完陳可的話,小鹿擔憂地看着陳可,欲言又止。
想了想,陳可又對小鹿道:“你可以先留在山林外圍,躲着一點兒,應該不會有生命危險。”
另外那三個人應當不會傻到以為是小鹿殺了他們的兄弟,而且小鹿躲着一點,應該不會有問題。
但若是真不小心遇上了,而他們要殺小鹿洩憤,那陳可也沒辦法。
隻能說,都是命。
小鹿連忙道:“我要跟你一起進山林深處!”
陳可道:“山林深處很危險,稍不留意就沒命了。”
“我不怕。”
見小鹿如此堅決,陳可不由暗暗思量了起來。
帶上小鹿進入山林有利有弊。
弊端很明顯,在這片山林裡面,他也隻有小鹿這麼一個朋友親人。
若是遇上了野獸捕食,這時候他不可能棄小鹿于不顧。
小鹿勢必要拖累他。
但優勢也有,其一,小鹿通靈,她可以跟所有生物無障礙交流,有她在,自己才可以讓麻雀幫自己打聽消息,警戒放哨,否則麻雀叽叽喳喳的,他一個字兒都聽不懂。
其二,小鹿有療傷的能力,在山林深處,自己要是受傷了,有小鹿在,肯定傷勢恢複得更快一些。
綜上所述,利大于弊。
若是陳可狠心一點,遇到危險真拿小鹿當誘餌的話,唯一的弊端也就沒有了。
隻是他還沒有狠心到這個地步。
看着小鹿的表情,陳可點點頭,“好,天一亮,你跟我一起進山林。”
小鹿得到了陳可的應允,顯得很是欣喜,用自己的腦袋輕輕蹭着陳可,低聲鳴叫。
陳可轉頭看向麻雀,對小鹿道:“跟麻雀說,他也得跟我們一起進山林深處。”
聽到小鹿的轉述之後麻雀吓了一大跳,連忙擺着翅膀道:“不不不,我不去,山林深處太危險,我不去,去了命就沒了。”
陳可陰沉着臉,怒斥麻雀,
“這個麻煩是你招惹來的,你竟然想拍屁股開溜?沒這麼簡單?信不信我一口咬死你啊!”
麻雀耷拉着自己的腦袋,有氣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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