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行之笑着指了指打過來便一直沉默寡言的王子霄:&ldo;喏,他寫的,之前大概就寫好了。剛才見了你們,突然又來了靈感,現在算是徹底完善了,不知道你們願不願意給他這個機會?&rdo;&ldo;能不能讓我先看看?&rdo;史明自己也是創作型的歌手,寫過幾首挺不錯的歌,在光輪駐唱的時候,不少顧客就表示了喜歡。後來他還将這些歌放到了網上,但由于缺乏宣傳手段,到現在也不溫不火,傳唱度很低。王子霄繼續不發一言,隻把那首歌的曲譜遞給了史明。史明仔細地從頭看了一遍,然後用驚歎的目光看了王子霄一眼:&ldo;兄弟你才是深藏不露啊!這曲子寫的不錯。不知道歌詞是‐‐&rdo;&ldo;歌詞懶得寫。如果你們想演奏這首歌,那便交給我來唱王子霄前世的時候,還真對這個名叫&ldo;零下一度&rdo;的樂隊并不陌生。他們是典型的那種&ldo;大器晚成&rdo;型樂隊,在圈子裡拼了十幾年,終于得到一個機會,然後便是一飛沖天。如果隻是這樣,王子霄也沒必要在認出他們後,突然站出來要拉他們一把。……非要糾結原因的話,一來,他今天本來就打算用一支街頭樂隊,将那首歌在大庭廣衆下唱出來。後面那個尾巴不是要跟嗎?剛好借着他的手搞一個大新聞……這樣出來的效果肯定會無比自然。零下一度隻能說是恰逢其會。叫誰不是叫呢?他們總比一般的街頭樂隊實力更強一點。而且他相信,這首歌讓他們演奏,肯定會更有共鳴,更能觸動人心。最妙的是,零下一度的遭遇,也給了他很好的&ldo;加入&rdo;理由。還有更重要的第二點,便是前世的時候,王子霄曾跟零下一度的隊長史明有過一次接觸。那段時間,王子霄的讨債爹突然出了事,他連屍體都沒見到……本來他以為,父子兩個想看兩相厭,讨債爹死了,就好像解開了一道枷鎖,他肯定會感到如釋重負,絕對不會傷心難過。但恰恰相反,王子霄雖然從頭到尾沒有流一滴眼淚,可他心裡卻憋屈到了極點,整個人像是來不及噴發便被堵住出口的火山!部隊的直系領導怕他以這樣的狀态執行任務會出事,幹脆給他放了幾天假,讓他找地方好好散散心。王子霄在一個酒吧裡喝的酩酊大醉。當時零下一度就在那個酒吧駐唱。酒吧要打烊,無人接收王子霄這個醉鬼。彼時王子霄的狀态真的很糟糕,穿的衣服一般,胡子拉碴,兜裡還沒什麼錢。照酒吧的意思,這種盧瑟失意男,就應該丢到大街上,什麼時候酒醒了,什麼時候就自己回家,酒吧沒義務費心收留他們。是零下一度那幾個人将他帶去自己租住的地方,第二天又附贈一頓早餐,外加幾句大大咧咧的寬慰話。當你困苦的時候,外人的一點點善意,都會銘記于心。王子霄拿起話筒,微微一笑。所以才要說,他們偏偏在這個節點上碰見,又是多麼奇妙的緣分。稍微磨合一會兒,零下一度那幾個人就能将曲譜彈奏的似模似樣了。但這其中,最吸引人眼球的顯然是作為鼓手的莫行之。雖然他喬裝過,還戴了一頂帽檐寬大的帽子,夜色下根本看不清楚五官。但當他揮舞起鼓錘,擊打出節奏明快的鼓點,那種飛揚的氣勢,那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氣場,那種隻能說是得天獨厚的魅力!所有人的風頭全被他壓下了。本來見沒什麼熱鬧好看,步行街上的行人又恢複了常态,沒幾個人留意這個街頭樂隊。但當音樂響起,漸漸開始有人圍上來了。關鵬壓下激動的心情,站在視角最佳的位置,将鏡頭牢牢地對準王子霄和莫行之。&ldo;我曾懷疑我,走在沙漠中。&rdo;王子霄終于開口唱了第一句。&ldo;從不結果,無論種什麼夢。&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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