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曾經,她是那個男人勾勾手指頭就會到他身邊的傻女孩。】【後來,那個男人,用錢,用尊嚴,用命,用盡一切手段還是挽不回,于是,他發瘋,發狂,發癫。】阮夏從樓頂一躍而下之後才知道,原來,自己是活在一本古早言情文裡的反派女配,自己的存在隻是為了承托女主的善良大方。雙眼再次睜開的時候,她重生了--重生到了和男主莫涵的結婚現場。按上輩子的劇情發展,在交換戒指那一刻,女主許嬌會梨花帶雨的闖進教堂,以一副沒了莫涵就要死的模樣深情凝望他。莫涵心中不忍,不顧兩家聯姻,不顧世俗的眼光,當衆抛下阮夏,奔向他們可歌可泣的愛情,和許嬌雙雙離去,阮夏将受盡别人的嘲笑。這次,許嬌再次梨花帶雨而來。阮夏冷笑一聲,率先收回戒指,和莫涵說:“抱歉,我愛的是你的哥哥莫謹。”許嬌:……莫涵:……感覺頭頂綠油油的!莫謹,莫家的實際掌權人,年紀輕起已經是業界翹楚,手段狠辣,傳聞他不近女色。在場的所有嘉賓,抖着肩膀準備看阮夏的笑話,沒成想,莫謹優雅起身,走到她身邊,拿過身後花童的戒指,套在她手上,輕說:“那就嫁給我吧。”轉頭,對莫涵說:“以後,這就是你嫂嫂。”莫涵:“……”後來……他後悔了!他用盡一切手段,隻為重新得到她。莫謹卻緊緊把她護在身邊,他連個眼神都分不到。無奈,他屈膝跪到莫謹身邊,眼眸猩紅,卑微求到:“哥,我把一切都給你,求你把她還給我!”莫謹俯身,潤着涼意的眸子凝視他,道:“她是我的命,怎麼給你?”她成了一道刻在他心上的疤,日日在午夜被撕開,和着淋漓鮮血,疼痛一生,餘生荒涼!食用指南:男二後期是瘋逼。内容标簽:重生經商搜索關鍵字:主角:阮夏┃一句話簡介:男人狗就得扔,換一個更好。立意:堅強自立 豪門女配踹了逃婚新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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